瘦西湖路195號、肖莊街8號房屋出租意向征集公告(二次)
發(fā)布時間:
2025-08-31 00:00
|
招租單位 |
揚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|
|
標的名稱 |
瘦西湖路195號、肖莊街8號房屋出租 |
|
房屋位置 |
瘦西湖路195號、肖莊街8號(瘦西湖新金融商務綜合體7號樓) |
|
基本情況 |
房屋位于瘦西湖路東側、花都匯北側,地下1層,地上3層,共5855.35平方,整體出租,租賃期是3年。 |
|
租賃期 |
3年 |
|
租金參考價 |
根據(jù)評估結果確定 |
|
報名起止日期 |
2025年8月31日至2025年9月30日 |
|
承租人應備條件及承諾 |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組織。意向承租人身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不存在法律的障礙。意向承租人經營活動合法合規(guī),誠實守信; 2、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須符合法律法規(guī)和揚州市城市管理要求; 3、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擅自將租賃財產轉租,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,由此而造成成損失由承租人負責; 4、承租人擅自將租賃財產從事非法活動,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,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; 5、租賃期間,出租方以現(xiàn)有房屋狀況交付,不負責租賃房屋以及相關水電等設備的維修,承租人應做好相關維護工作,產生費用,由承租人自行承擔; 6、租賃期屆滿時,出租方收回房屋,承租人必須在合同期滿或解除后15日內無條件歸還房屋,固定裝潢部分應完整無條件交還出租方,逾期不還,除補交租金外,還應償付違約金。若因拆除附屬裝飾物造成房屋毀損,承租人需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; 7、承租人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,產生費用由承租人承擔,租賃期滿時,承租人請求出租方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; 8、租金一年結算一次,先付后租,承租方在每年的前一個月預交給出租方。水電費及物業(yè)管理費自付; 9、意向承租人一旦報名,即應視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條件和要求。確定為承租人后,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簽訂房屋租賃合同,不得提出異議。如有違反,出租方有權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資格,沒收其保證金并追究其違約責任; 10、承租方不得從事餐飲業(yè)、網吧、棋牌室、游戲室、煙花爆竹、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經營。 意向承租人報名即視為承諾以下內容 (1)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內容是真實、合法、有效、無虛假和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的事項,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。 (2)承諾承租期間按照房屋使用要求誠信、合法經營,按合同要求按時交納房租,不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或分租。 (3)承諾在合同期滿或解除后15日內無條件歸還房屋,固定裝潢部分應完整無條件交還招租方,不要求任何的補償費用。 (4)承諾一旦報名,即應視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條件和要求,遵守揚州市公房招租相關政策法規(guī)。 (5)承諾15日內與招租方簽定《房屋租賃合同》,逾期未簽,招租方有權取消其承租資格,保證金不予退還。 |
|
注意事項 |
經公開征集,若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,則采取競價的方式確定承租人,若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的,則按不低于租金參考價協(xié)商簽約,協(xié)議成交。 |
|
聯(lián)系地址 |
揚州市瘦西湖路149號 |
|
聯(lián)系電話和聯(lián)系人 |
0514-80783916 管先生 |
上一頁
上一頁
相關下載